创新项目类参赛人选团队条件

发布时间: 2020-06-30    来源: 人才济宁

  (1)人选研发方向处于相关产业发展前沿,拥有国际一流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其中,国内人才须自2015年以来主持过相关产业领域省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或担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负责人,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奖励;海外人才须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主持过相关产业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

  (2)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人才团队结构合理、合作紧密。

  (3)以项目所在企业参赛,所承担的项目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相一致,符合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重点要求,属于产业改造升级亟需解决的重大技术,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能够实现重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带来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人选属兼职引进的,须由人选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函,并已与参赛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获奖后每年在参赛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人选属全职引进的,须已与参赛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5)对尚未签订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拟引进人选,须提供人选本人和参赛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承诺,保证大赛获奖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签订并到申报单位工作,否则取消该人选的获奖资格和申报单位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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