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项目类参赛条件

发布时间: 2020-06-30    来源: 人才济宁

  (1)传统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化工、纺织服装等产业领域的人选。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企业2019年度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5%(对于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放宽至3%),能够为人选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②申报企业资金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资金筹措能力较强,企业投入人才团队项目的资金不低于市级财政资助金额。

  (2)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医养健康等产业领域的人选。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济宁市区域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2019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2018年以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②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实际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5%(对于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可以放宽到3%),所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能够为人选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③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知识产权,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法人制创新平台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实力,相关项目已取得知识产权;②拥有一定数量、高素质的研发人员,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人才基础。

  (3)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重点支持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领域的人选。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与一家市内企业联合参赛,企业主营业务范围要与项目相一致;②企业以及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参赛的企业,需要建有研发机构(组织),研究与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2019年度销售收入须不低于5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

  (4)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重点支持节能环保、医养健康、文化旅游、现代金融等产业领域的人选。①2019年1月1日前在济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②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且2019年度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③企业2019年度主营业务范围、实际开展的主要业务领域,由县(市、区)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共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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