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七批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3    来源:人才淄川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高技能人才培育和发展,调动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类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2〕68号)有关规定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五类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才办〔2018〕2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为我区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重点从我区骨干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相关企业中选拔。    具体选拔条件按照《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45周岁以下者优先。

二、选拔程序和方式 

第七批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管理期限为4年,即自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在人选评议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群众公认度。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区人社局。

选拔通过组织初审、考核、确定候选人,候选人的确定严格按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业内影响;组织各行业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命名表彰。

三、申报材料

(一)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成果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1份(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2人以上者要注明排序,并注明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表》一式二份。(标准A4纸正反面打印);

3、《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人员情况综合简表》一式二份(盖单位、主管部门章,另报电子版);

4、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用A4纸印制一式二份(另报电子版),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上报;

5、申报人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原件由人社部门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

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7、申报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所有复印件需盖单位、主管部门章。上述有关表格,可从邮箱jdzx5271637@126.com里下载。

四、其他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区人社局203室(地点:淄川区般阳路266号,联系电话:5271637)。

中 共 淄 川 区 委 组 织 部  

淄川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