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博士创业园
青岛天安数码产业孵化园
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
董家口经济区
中德生态园
青岛保税港区
青岛服装工业基地
青岛环保产业园
即墨经济开发区
青岛即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
即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
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业园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岛金家岭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核心区
M6创意园
金翅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中心
李沧区创业广场
山东省平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
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烟台市大学生创业园
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
潍坊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
潍坊软件园
潍坊光电产业园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山东泰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威海南海新区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临邑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临沂高新区
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德州市生态科技城
滨州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 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枣庄英才集聚工程| 东营市黄河口文化之星| 潍坊市首席技师| 泰安市首席技师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山东省服务窗口
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 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枣庄英才集聚工程| 东营市黄河口文化之星| 潍坊市首席技师| 泰安市首席技师
所在位置: 首页 > 工程 > 市级工程 > 滨州> 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我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科学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均可参加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简称突出贡献专家)的评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受聘2年以上的市外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评选。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3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3年。
在我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科学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均可参加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简称突出贡献专家)的评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受聘2年以上的市外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评选。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3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3年。
1.市政府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津贴;
2.建立市突出贡献专家健康疗养制度,享受健康查体和应邀参加专家休假等待遇;
3.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
4.其配偶、家属在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要积极为其创造条件。
5.建立市突出贡献专家档案,建立专家考核制度,将市突出贡献专家纳入滨州市高级人才信息库管理。
1.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在工程、工艺美术设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管理科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是全市新学科创始人或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并取得突出成绩;
7.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人员。
8.首次参评的以近五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连续参评的,以近三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抓好“泰山学者”等重点人才工程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完善联系专家制度;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履行省人才工作宣传小组职责,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全省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负责全省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齐鲁文化英才”评选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优秀人才;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和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科研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企业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省首席技师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类园区做好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责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落实,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社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负责全国优秀农村人才、中华农业英才、省乡村之星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医学领军人才;负责组织实施省属医疗机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参与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出国培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