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工程 > 市级工程 > 滨州> 滨州市名师名医

滨州市名师名医

(一)滨州名师

    1.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研室、电教馆在职一线教师。

    2.思想政治素质高;

    3.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理论探究能力;

    4.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

    5.教研员、电教人员有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并且在教科研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或中专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3周岁。

    7.近三年取得省级以上成果。

(二)滨州名医

    1.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工作的一线在职医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医疗预防一线工作;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经验,医疗技术精湛;

    5.每周坚持门诊(含专家门诊)诊疗工作,门诊量在本单位或当地处于前列;

    6.近5年来未发生医疗事故;

    7.服从组织安排参加卫生强基工程的帮扶工作,三年内至少帮带1-2名青年医生;

    8.近三年取得省级以上成果。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友情链接

  |     |   意见反馈   |     |   联系我们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鲁 ICP 备 15040394 号
技术支持: 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