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1、管理期内,县财政每人每月发给县政府津贴300元。

2、管理期内,享受我县医疗保健待遇,每年组织拔尖人才进行健康查体,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3、管理期内,优先选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企业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与应用方面,获得国家、省(部)科学技术奖的主要人员;市(厅)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人员;获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者;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3、学术造诣较深,在学术开拓方面起着重要的带头作用,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并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论文或1篇以上基础科学论文;

4、在完成市、县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成功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通过了市以上有关部门正式鉴定;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有较大影响,获得市以上奖励的人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537—870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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