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蒜乡英才”

1、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县政府津贴150元。

2、管理期内,可优先评审、破格晋升农村专业技术职称。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规模较大、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在乡镇、村办、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购销中业绩突出;

3、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在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方面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独特才能或特殊技艺,在劳动技能推广、农村群众性文体艺术活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县农业局政工科:0537—8729922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友情链接

  |     |   意见反馈   |     |   联系我们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鲁 ICP 备 15040394 号
技术支持: 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