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十百千”智汇工程(高技能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1、企业引进的在国内外500强企业中担任过2年以上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优秀职业经理人,连续3年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1000元的政府津贴;

2、企业引进的经市级及以上评定的首席技师,连续3年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的政府津贴。

3、国内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经济管理、理工类毕业生来嘉创业就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的补贴;用工企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的,由县财政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奖励用工企业。

4、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科研团队或个人,县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科研团队或个人,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科研团队或个人,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1、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般不超过55岁。

2、在县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5年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县内企业

县委组织部 县申报主管部门:

县委组织部:0537—685341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7—686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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