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县财政每年发给每人2000元的政府津贴,并在创业培训、信贷发放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已当选省、市、县劳模和省、市乡村之星及祥诚英才等荣誉人才的,将不再重复享受政府津贴。
2、县里每年组织部分县乡村之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县情考察、咨询活动等。
3、积极支持县乡村之星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优先推荐为村“两委”干部人选、劳动模范人选,破格晋升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等。
4、申报市级以上乡村之星候选人,原则上应从县乡村之星中择优推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发展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乡镇、村办、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购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3、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在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方面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大科技成果,在全县影响较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
4、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的,技艺精湛,知名度高,属全县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5、在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在农村公益性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
县农业局:0537—686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