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日 星期五

“233”人才引进计划(专门人才引进计划)

围绕建设“省内一流现代化强区”的奋斗目标,大力引进和培育信息技术和现代金融、现代服务业、机械制造、精细化工、食品医药、高端轻工、文化创意、生态农业等重点产业优秀人才,以高端人才突破核心技术,以核心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升级构筑新型产业体系,努力将我区打造成人才发展高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1、对企业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薪酬补助;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800元的薪酬补助。  

2、在市区内无自有住房的,每月发放租房补贴5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住区人才公寓;以本人名义在我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并办理房产证的(仅限济宁城区首套房),政府给予购房总价7%的补贴,最高补助10万元。

3、非济宁籍专门人才可享受每年1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4、到企业就业或领办、创办企业的专门人才,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政府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5、对领办、创办企业的专门人才在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优先安排办公场所,五年内,前三年免租金,后两年免50%租金。  

6、专门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均可在任城辖区落户,其人事档案可由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免费代理服务,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原则可优先安排进入区属中小学校就(借)读;免费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各类考试、评审和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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