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管理期内,县财政每人每月发给县政府津贴500元。

2、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立项支持;积极支持安排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市内外学术合作交流等。

3、管理期内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每年20天休养假;家属安置、子女就业等方面由主管部门积极解决。

选拔人选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2、获得国家、省(部)或市级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3、获得县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4、在参与省(部)或市、县重点工程或重大科技攻关,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或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5、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县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

6、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影响较大,并获得省或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7、在医疗卫生或农业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537-822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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