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工程 > 市级工程 > 济宁 > 汶上县> 汶上县乡村之星

汶上县乡村之星

1、汶上县乡村之星管理期间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所需经费从县财政列支,根据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完成情况一次性发放。

2、对贡献突出的乡村之星,可优先评审、破格晋升农民专业技术职称。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近5年来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业绩突出、公认度高且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明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在创办民营经济合作社、民营企业中发挥主要作用,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能力,辐射带动能力较强;

3、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在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方面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独特才能或特殊技艺,在劳动技能推广、农村群众性文体艺术活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5、被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7—7212151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友情链接

  |     |   意见反馈   |     |   联系我们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鲁 ICP 备 15040394 号
技术支持: 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