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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奖励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由市长签署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为每人15万元。其中,10万元为个人所有,5万元用于自选课题科研资金。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0元、10000元、5000元。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由下列单位推荐:(一)镇(街)人民政府;(二)市政府有关部门。 对外地科学技术人员与我市合作的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由我市实施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推荐。 推荐单位对申报科学技术奖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一)对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二)对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员有争议的;(三)已获得国家、省、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

镇(街)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个人、组织。对外地科学技术人员与我市合作的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由我市实施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推荐。

邹城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科 525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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