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高层次专业技术创新创业人才

    从日照市行政区域外、符合引进条件,经办理相关手续,来日照从事生产科研工作的以下人员: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前3 位完成人;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一级演职人员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 位完成人;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来日照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型人员。

    4.留学人员学成后留在海外,曾就职于国际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职称)以上的人员。

    5.具有3 年以上担任世界500 强或国内500 强企业经营管理领导职务经历的人员。

    6.重大项目、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专门人才和其他急需、特需人才。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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