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

    1.符合《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第三条所列的高层次人才条件;

    2.专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能够带来显著经济效益;

    3.创新类特聘专家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每年在威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对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重要领域技术空白,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能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领军型人才可适当放宽每年在威工作时间;

    4.创业类特聘专家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家。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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