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申报通知中企业申报条件限制?
发布时间:2018-08-23    来源:人才山东

《关于做好2018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企业申报条件第一款包含三个并列条件:
①在山东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
②企业2017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
③2016年以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上述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但其中第二个条件中“企业2017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4000万元”和“已获得不少于1000万元的社会、金融投资”满足其中一个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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