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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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物品通关(济南海关)
办理条件: 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泰安、德州、滨州、莱芜、聊城的海外人才。
牵头部门: 济南海关
联系人: 张磊
联系方式: 0531-68696116
通讯地址: 济南市英雄山路288号
承办部门: 主管海关、进境地海关
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 1、海外人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办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2、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方式进行科研、教学物品的,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提交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出入境身份证件和《旅客申报单》,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他相关单证对上述物品予以验放。 3、以邮递、快递方式进境科研、教学物品的,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提交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和申报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他相关单证对上述物品予以验放。 4、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物品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并提交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他相关单证对上述物品予以验放。 5、已获批准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但尚未取得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的高层次人才,对其已经运抵口岸的自用物品,海关可以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出具的书面说明文件先予放行。上述高层次人才应当在物品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有关海关手续。
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入出境证件; 2、境内长期居住证件或《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 3、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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