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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业企业培训主体优势 积极承担职业技能提升重任

时间:2019-06-2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我国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注重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能力,着力解决当前结构性就业矛盾,大力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建设的又一重大方略。   

勇于承担重任,积极开展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方案》提出:要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通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培养适应企业长远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是国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必然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改善履职能力差距的培训需求;要不断挖掘自身潜力,组织开展好职工培训工作;要注意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育满足企业需要的新型劳动者。   

借助政策突破,将企业职工培训发展推向新阶段。《方案》在动员全国各个方面的资源,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任务的同时,关注到了行业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的发展性难题,并在技能提升、产教融合、技能评价、经费提取、资金支持、容错保护等方面,给予了许多政策保障。   

首先,《方案》提出: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并承诺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或支持,以激发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   

其次,《方案》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安全技能、转岗转业等培训,以及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第三,《方案》要求:以国家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1000亿元为基础,地方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这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还特别强调了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并探索推动企业培训中职教经费提取与政策补贴有机衔接的配套机制。   

第四,《方案》提出:在严肃工作纪律的同时,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别对待,保护人们在落实工作中想干事、勇担当的积极性。   

第五,《方案》强调: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评价,推动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贯通,鼓励企业拓宽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发展通道,提升职业发展空间。   

中国中车历来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始终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通过构建工作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创新工作方法、搭建成长舞台、培训提升素质等方面工作,逐步健全了包括“成长激励、薪酬分配、价值观导向”在内的激励机制,畅通了全球一体化技能人才标准体系下的“5+5”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培育了一支适应世界高端产品制造技术需要的“中国第一代高铁工人”队伍。

实践中,中国中车坚持开展了注重培训课堂与生产现场“零距离”链接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创新开发了独具特色、注重岗位贡献的技能人才评价标准,认真搭建了注重岗位成才的金蓝领与劳模创新工作室和练兵比武舞台,并积极倡导了“高端育才”和“双师型”技能人才培养的工作新思路,已经构建了以工作业绩考核为核心、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岗位资质认证为基础、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能力和职业态度的具有高铁装备企业特色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高技能人才茁壮成长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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