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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制造强国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时间:2019-09-05 来源:大国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们要有很强的技术工人队伍。”综观世界制造强国,都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从法律、资金、师资等方面给予保障,源源不断地为本国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大军作为支撑。

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与世界制造强国的差距及原因

世界制造强国普遍尊重高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在世界制造强国有地位有尊严,并且享有较高的待遇。德国技工工资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技校毕业生的工资高于大学毕业生工资,据相关数据显示,德国白领的平均年薪在30000欧元左右,而技工的平均年薪在35000欧元左右。在日本,技术工人也有着不错的收入,电工、汽车装配工、滚压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这些制造业岗位都排入了日本年收入前30名职业行列。体面的工作、社会的肯定、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有吸引力的工资,这些因素使世界制造强国中大量的初高中毕业生愿意进入技能发展通道,选择成为技术工人,成为高技能人才发展的沃土。在德国,高技能人才占技术人才的比重超过50%,日本的这一比重也达到40%。正是因为有一支稳定而技术超群的高技能人才大军,才会打造出奔驰、宝马、西门子、丰田、索尼等全球知名品牌,才会让德国制造、日本制造名扬天下、久盛不衰。

反观我国,高技能人才短缺成为制约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首先是技术工人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据相关报道,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对于技能人才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到2017年,我国总就业人口达到7.76亿人,其中技术工人有1.65亿,约占21%,而其中高技能人才4700多万人,仅占就业人口的6%,远远满足不了制造业发展的需求。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航空航天、海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发展,更凸显了高技能人才的短缺。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为27.3%,而在制造业强国,这一比例一般会在40%以上。

除了总量不足外,高技能人才还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产业分布不均衡,传统机械加工类工种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少;国企民企分布不均衡,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民企和中小企业少;年龄分布不均衡,四成以上的技师、高级技师年龄偏高,青年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

国内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原因很多,而缺乏崇尚技能、尊重技能、成就技能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重学历轻技能”心态、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不高、收入水平较低、技能人才上升渠道不畅。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职业培训体系还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各级政府部门针对职业教育培训出台的法律法规还不多,职业教育培训还缺少法制保驾护航;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尚未建立起来,部分职业院校还存在“闭门造车”现象;师资队伍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数量少;高职教育与大学教育之间存在壁垒等。

健全机制 培养支撑制造强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做强实体经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国家的重大战略选择。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激励、使用、保障等工作机制,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成为一项紧迫战略任务。

 发挥政府主导,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全方位综合性保障。世界制造强国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普遍注重通过立法规范,如美国借助《莫雷尔法案》《学校-工作机会法案》《劳动力投资法案》《卡尔·伯金斯职业教育法案》等法律,不断推进美国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开启了全民职业教育时代;德国则先后制定了《职业教育法》《职业培训条例》《劳动促进法》《职业培训促进法》等法律,确立了职业教育培训的法治化。笔者认为,我国应加快立法工作,尽快制定完善职业教育培训、技能人才权益保护、技能人才职称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职业教育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合理增长幅度;同时,以财政资金为杠杆,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做好技能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预测工作,科学编制各地区和重大产业的技能人才发展规划,使人才发展更好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做好技能人才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技能人才上升通道,创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开发培养、选拔使用、引进聚集的体制机制。

坚持市场导向,建立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是世界制造强国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特点。建设制造强国,必须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激励政策,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等成本补偿机制,允许企业培训费用列入成本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制造企业集团创办职业院校,从土地、税收、财政资金、师资培养、生源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使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融入企业生产服务流程和价值创造过程。实行“人才+项目”培养模式,逐步推行“订单式”“定制化”培养,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引导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进一步推进首席技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

优化成长环境,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世界制造强国视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为国家的宝贵财富。我国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尊重、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吸引更多的年轻人选择当一名光荣的产业工人。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荣誉激励力度,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优秀农民工等先进评比向高技能人才倾斜,提高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奖项的社会影响力,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扶持对象。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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