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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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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 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枣庄英才集聚工程| 东营市黄河口文化之星| 潍坊市首席技师| 泰安市首席技师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山东省服务窗口
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 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枣庄英才集聚工程| 东营市黄河口文化之星| 潍坊市首席技师| 泰安市首席技师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当前,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
前不久,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目标十分明确,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针对科研活动全流程各环节,《意见》提出了更系统、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举措。从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科研自主权,使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自主组织科研团队,到切实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强化绩效工资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再到项目实施期间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取消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程序……一系列务实举措,体现了为科研人员减负赋能的诚意和决心。事实证明,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要求的科研管理制度正不断完善;随着“人财物”的自主权被进一步赋予科研人员,长久以来阻碍科技进步的“重物轻人”观念正被有力扫除。
“世上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可宝贵的,一切创新成果都是人做出来的。”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从事探索性、创造性科学研究活动,具有知识和人才独特优势。正因如此,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相关自主权改革备受重视。近年来,一系列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等方面的政策陆续出台,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有效减负,增强了他们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拥护和欢迎。政策红利的进一步传导、创新活力的进一步释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入了更加充沛的动力。
进一步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还有待改革举措的深入落实,加大人员和岗位管理、科技成果资产管理、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改革力度。以科研经费使用为例,目前依然存在一些如手续繁琐和过细等问题,不少科研人员仍在为劳务费明细、自驾调研的汽油费发票发愁,许多原本可用在科研上的时间和精力仍花在填表格、当“会计”上。正如一位大学校长所说,让科研经费真正成为创新“助推器”而不是“减速带”,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方式。包括经费使用在内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正是为了遵循科研活动、人才成长、成果转化规律,以最大限度减少政府部门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事务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不让繁文缛节把科研人员的手脚捆死,不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耗费科研人员的精力,创造条件让科研人员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才能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
从“管”到“放”,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实践中,既要突出创新、结果和实绩导向,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实行中长期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也要有效规范自主权运行,确保自主权接得住、用得好。越是重大利好的政策,越贵在做细做实。不务虚功、突出实效,确保自主权政策落实到科研一线,必将有效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激励更多科技人才勇闯科研“无人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抓好“泰山学者”等重点人才工程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完善联系专家制度;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履行省人才工作宣传小组职责,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全省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负责全省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齐鲁文化英才”评选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优秀人才;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和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科研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企业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省首席技师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类园区做好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责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落实,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社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负责全国优秀农村人才、中华农业英才、省乡村之星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医学领军人才;负责组织实施省属医疗机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参与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出国培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