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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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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 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枣庄英才集聚工程| 东营市黄河口文化之星| 潍坊市首席技师| 泰安市首席技师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山东省服务窗口
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 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枣庄英才集聚工程| 东营市黄河口文化之星| 潍坊市首席技师| 泰安市首席技师
近期,烟台芝罘区对2017年以来引进的高端人才组织开展“芝罘英才”综合评审,共评选出17名“芝罘英才”,扶持资金达2000余万元。2018年以来,芝罘区以“芝罘英才”政策为杠杆,撬动高端才智引聚,引进硕士以上人才280人,其中院士、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26人,在港城湾畔刮起了一股人才聚集风暴。
此次“芝罘英才”评审,芝罘区委托专业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申报人才类别分为创新创意组和创业组两大类,突出针对性、专业化、贡献率,重点筛选发展潜力大、与芝罘区重点产业契合度高的高端人才,秉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专家评审、考察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共评选出17名条件优、发展好、影响大的“芝罘英才”。
此次评选只是芝罘区积蓄“人才池”的缩影,人才作用的发挥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扶持,更需要有干事创业的平台,有受人尊重的环境。为此,芝罘区立足实际,打造准、实、全、优的人才政策,让人才有用武之地而无后顾之忧,有苦练“内功”的动力而无应付内耗的压力,有专心谋事的成就感而无分心谋人的疲惫感。
芝罘区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既注重不同层次人才的引进,又注重不同专业、不同类型人才的引育。对符合芝罘区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等六大产业发展需要并能够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人才,分为全职创新创意人才、兼职创新创意人才、创业人才三种类别,有针对性地给予扶持。
对全职创新创意人才,最高给予600万元资助;对兼职创新创意人才,最高给予150万元资助;对创业人才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并分别提供最高50万元的场所和融资补贴,对创办企业发展势头良好的创业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产业化生产扶持;对于在芝罘区工作期间新入选省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工程的高端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扶持本土优秀人才,设立“芝罘突出贡献英才”和“芝罘杰出英才”荣誉称号,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在全区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同时,注重调度各方面力量的引才积极性,在社会力量引才方面,对参与引进高端人才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每引进一名“芝罘英才”,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在用人单位方面,对引进培育高端人才的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芝罘英才”,最高奖励10万元,每成功申报一名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最高奖励10万元,更好激发了用人单位引育人才的内生动力。
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抓好“泰山学者”等重点人才工程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完善联系专家制度;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履行省人才工作宣传小组职责,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全省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负责全省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齐鲁文化英才”评选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优秀人才;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和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科研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企业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省首席技师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类园区做好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责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落实,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社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负责全国优秀农村人才、中华农业英才、省乡村之星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医学领军人才;负责组织实施省属医疗机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参与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出国培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