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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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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高质量发展,人才是重要支撑。高素质实用型技能人才的缺乏是我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堵点和痛点之一。不久前山东召开的全省教育大会要求,加快从产教结合转向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实现嵌入式特色化发展。
1月15日,山东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产教融合在解决产业发展需求与教育供给之间不匹配问题上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有利于对接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发展对人才供给的需求”。1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潘好亮介绍说。《实施意见》立足山东实际,聚焦深化产教融合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住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发挥企业重要作用这一关键,积极构建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协同机制,将对持续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动教育支撑融入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等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的政策亮点
1.建立了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协同机制。一是推动学科专业与“十强”产业精准对接,培育和打造一批支撑服务“十强”产业的特色专业集群。二是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与“十强”产业骨干企业深度合作,打造一批创新综合体,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三是由“十强”产业协会牵头,带动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组建10个产教融合联盟,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
2.明确了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从教育侧看,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针对目前产教融合“校热企不热”等问题,《实施意见》更多从“产业侧”特别是“企业侧”提出了推进产教融合的各项要求,如明确企业作为产教融合的主体、推进“引企入教”改革、推行企业真实环境的人才培养模式、设置“产业教授”等创新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等,由人才“供给-需求”单向链条,转向“供给-需求-供给”闭环反馈。
3.统筹了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布局、城乡布局、产业布局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和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将济南、青岛、烟台打造成区域性产教融合发展中心,建设全国重要的高端智能制造产教融合高地、蓝色经济产教融合先行区和军民融合型海军新装备保障人才培训基地,形成职业教育和区域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4.构建了“五个一批”的产教融合推进体系。《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个一批”,即实施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一批“十强”产业产教融合联盟、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争取一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五个一批”是我省推进产教融合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畅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5、健全了产教融合推进机制。重点构建三项推进机制:一是重点在学校侧,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引导各类学校建立对接产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重点在企业侧,加强财税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协同,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三是重点在政府等层面,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等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高校和企业先行先试,完善评价引导,推进以评促建。
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抓好“泰山学者”等重点人才工程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完善联系专家制度;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履行省人才工作宣传小组职责,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全省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负责全省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齐鲁文化英才”评选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优秀人才;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和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科研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企业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省首席技师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类园区做好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责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落实,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社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负责全国优秀农村人才、中华农业英才、省乡村之星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医学领军人才;负责组织实施省属医疗机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参与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出国培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