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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获得贷款(首贷)难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痛点。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地服务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动“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帮助企业提高首贷获得率,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目前,我省共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59万户,有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仅有75.2万户。从银行信贷融资方式看,首贷难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痛点。小微企业一旦获得第一次贷款,后续再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大幅提高,据测算获得第二次贷款的比率达到76%。
我省发起“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就是要深入挖掘处于成长期,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但尚未获得贷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培植,通过培植使企业的首贷获得率明显提高,企业的金融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
围绕导致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难的缺信息、缺抵押、缺担保等痛点,我省将在资金支持、差异化监管、风险分担、贷款贴息、抵质押物处置等方面加大政策激励,力争通过金融顾问、信用培植、担保增信等措施,使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首贷获得率得到明显提高。同时,将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发放以及担保、再担保机构担保审批行为,不搞贷款“拉郎配”。
我省将依托全省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企业库”,引导有信贷需求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及时入库,形成入库企业辅导和与银行有效对接机制,实施培植对象动态化管理。
同时,我省还将拿出“真金白银”政策,实现财政引导与银行企业良性互动。实施省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银行发放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利率上浮不超过50%的小微企业贷款,对逾期不良的给予银行贷款本金30%风险补偿。实施担保费率奖补政策,
为单户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担保业务,给予专项资金奖补贴。实施企业应急转贷续贷支持政策,发挥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配资引导作用,建立全省应急转贷体系,为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
民企首贷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银企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信息散落在各个部门之间,而大部分小微企业财务核算又不甚规范,金融机构很难真实掌握企业经营情况。
山东银保监局党委委员许彦峰表示,建设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目的就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并且数据源的真实性非常高,便于银行决策参考。据了解,该平台已于今年1月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目前,22家银行机构正有序接入服务平台,注册企业数量近3万户,受理贷款申请7000余笔,授信金额近8亿元。
2018年以来,我省出台了扶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一季度,山东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一降”。截至3月末,全省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008.3亿元,较年初增加373亿元,增速达8%,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个百分点。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户数72.7万户,较年初增加6万户。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下降,3月份新发放小企业和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5.83%和5.74%,同比分别下降0.24个百分点和0.18个百分点。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刘健表示,成效虽然显著,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覆盖面和可得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抓好“泰山学者”等重点人才工程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完善联系专家制度;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履行省人才工作宣传小组职责,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全省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负责全省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齐鲁文化英才”评选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优秀人才;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和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科研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企业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省首席技师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类园区做好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责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落实,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社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负责全国优秀农村人才、中华农业英才、省乡村之星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医学领军人才;负责组织实施省属医疗机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参与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出国培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