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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高新区优化“双创”环境 大波利好政策来袭

时间:2019-05-22 来源:大众日报

5月20日,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支持胜利创新孵化器入孵企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推出减免房租、研发奖励、发明奖励等多项利好政策,支持胜利创新孵化器入孵企业发展。   

根据《意见》,东营高新区设立1亿元规模的创投基金或专项资金,以股权、合作权益出资等方式支持培育优质项目,对入驻胜利创新孵化器,且在高新区纳税,纳入高新区统计范畴的企业、团队或项目进行补贴或奖励。   

在房租方面,对入驻的企业、团队和项目, 根据不同情况给予3-5年的房租补贴。一般用于研发、经营及办公场地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前2年给予全额补贴,第3-5年按50%给予补贴;其中,团队规模30人以上的,房租补贴面积扩大到200平方米以内。   

财政贡献方面,入驻企业自对高新区产生财政贡献之日算起,前3年按贡献的全额给予奖励,后2年按贡献的50%给予奖励。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研发方面,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的科技成果经科技部门认定后,按照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标准,每项一次性给予奖励。对于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共享大型科学仪器并提供检测服务的,按省科技厅奖励的50%给予奖励;对使用共享科学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按省科技厅补助的50%给予补助。  

对入孵企业按其当年研发投入的10%给予奖励。入驻企业成功申请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对新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高新区每年还将对入孵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其注册资金、营业收入、技术与管理、商业模式、知识产权、吸引人才就业及市场前景等情况,评选出3—5家优秀企业和3—5家创新成长型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重大项目、科技含量高的优质项目和高端人才领办创办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   

《意见》自2019年5月20日起生效执行,有效期暂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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