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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 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枣庄英才集聚工程| 东营市黄河口文化之星| 潍坊市首席技师| 泰安市首席技师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山东省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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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发布“双招双引”激励政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了解到,该政策执行期为从今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底,时效为3年。
对新引进的符合山东省十强产业和聊城市九大产业集群的省域外项目奖励,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且外来投资占比50%(境外投资项目外来投资占比10%)及以上的,自正常经营之日起产生的市县新增财力的100%连续3年全部奖励给企业,第4年、第5年市县新增财力的50%奖励给企业。
对新引进的符合山东省十强产业和聊城市九大产业集群的市外省内项目进行奖励,投资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外来投资占比50%及以上的,自正常经营之日起产生的市县新增财力的50%连续5年全部奖励给企业。
对新引进的符合山东省十强产业和聊城市九大产业集群且投资规模50亿元人民币以上、外来投资占比50%(境外投资项目外来投资占比10%)及以上的项目,市政府另行奖励,奖励金额实行“一事一议”。
对新引进的市域外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且外来投资占比50%及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自正常经营之日起项目流转土地租金的50%连续3年奖励给企业。
对新引进的连续经营一年以上、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营业(销售)收入10亿元及以上,在全市年度缴纳税额2500万元及以上(年度缴纳税额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以及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总部经济企业,自正常经营之日起产生的市县新增财力的80%连续3年奖励给企业,第4年、第5年市县新增财力的50%奖励给企业。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投资规模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投资规模50亿元及以上的十强产业项目、九大产业集群项目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部机构项目,对企业投产运营后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从聘用起计算,个人经济贡献对市县新增财力的100%连续3年全部奖励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退出产生的市县新增财力的50%奖励企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高端人才引进和奖励。
对新引进的省域外投资项目第一引荐人,按照项目外来投资者实际投入总额给予奖励。其中,投资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现代农业项目和外资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的0.5‰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投资1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的0.5‰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资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的0.5‰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投资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实际投入的0.6‰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新引进市外省内投资项目的第一引荐人,按照省域外项目奖励标准乘以系数0.5给予奖励。
对总部经济项目的引荐人奖励,按项目第一个运营年度产生的市县新增财力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企业奖励资金由项目所属县(市、区)政府或市属开发区管委兑现企业,市级负担部分通过财政体制结算解决。对引进投资规模大、建设时间长的项目第一引荐人奖励,可根据投资进度分若干节点分期奖励。
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市级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负责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抓好“泰山学者”等重点人才工程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完善联系专家制度;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履行省人才工作宣传小组职责,负责全省人才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制定全省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典型宣传;负责全省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齐鲁文化英才”评选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宣传文化人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发现、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优秀人才;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了解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和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会同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省属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高校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科技人才;负责科技人才成果转化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科研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组织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参与企业领域“泰山学者”、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政策;负责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善和提高优秀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负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省首席技师等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类园区做好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和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责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待遇落实,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社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绿色行动”,负责全国优秀农村人才、中华农业英才、省乡村之星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联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商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联系一批优秀医学领军人才;负责组织实施省属医疗机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参与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泰山学者”、创新团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优秀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推动我省对外人才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出国培训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