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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产业紧缺人才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出台

时间:2019-06-27 来源:齐鲁晚报

为加快推进产业紧缺人才集聚,助推威海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重点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企业引进产业紧缺人才,近日,《威海市产业紧缺人才聚集计划实施办法》出台。

产业紧缺人才是指从威海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符合《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8〕1号)中产业招商方向,且技术能力突出或管理经验丰富,有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占有率的中高级技术、管理人才。

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分为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其中,全职引进是指威海市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柔性引进是指威海市用人单位以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项目合作、退休返聘等方式引进市外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原则上每年组织认定一次。全职引进人才每年认定不超过10名,给予最高30万元的工作补贴;柔性引进人才每年认定不超过5名,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引才补助。紧缺人才项目纳入“威海英才计划”统筹支持,按“就高不就低”标准执行,不重复享受市级其他人才政策。全职引进人才工作补贴按4∶3∶3的比例(即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分3年拨付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给本人;柔性引进人才的引才补助一次性拨付给企业。

认定程序为组织申报-资格审查-遴选认定-组织公示。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范围须与威海市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相同或相近,须是威海市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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