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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提升 全部由个人支配

时间:2019-01-08 来源:人民日报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原则:一是奖金额度提高60%,即由500万元/人调整为800万元/人;二是调整奖金分配结构,将奖金全部授予获奖人个人,由个人支配。主要考虑是:本次奖金标准调整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设立近20年以来奖金额度及结构首次调整, 旨在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我国科技工作者的激励和关怀。1999年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时,规定500万元奖金“50万元属获奖人个人所得、450万元用作科研经费”,当前我国科研人员获得科研经费的渠道已大幅拓宽。此外,参考国际惯例,将奖金全部授予获奖人个人是国际知名科技奖励的普遍做法。

在调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同时,对三大奖奖金标准一并做了适当调整。调整原则为: 奖金额度提高50%, 即特等奖奖金标准由 100万元/项调整为 150万元/项,一等奖奖金标准由20万元/项调整为30万元/项,二等奖奖金标准由10 万元/项调整为15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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