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工程 > 市级工程 > 滨州> 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1.市政府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津贴;
2.建立市突出贡献专家健康疗养制度,享受健康查体和应邀参加专家休假等待遇;
3.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
4.其配偶、家属在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要积极为其创造条件。
5.建立市突出贡献专家档案,建立专家考核制度,将市突出贡献专家纳入滨州市高级人才信息库管理。
1.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在工程、工艺美术设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在管理科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是全市新学科创始人或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并取得突出成绩;
7.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人员。
8.首次参评的以近五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连续参评的,以近三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