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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就学

政策规定

引进人才的子女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均可按照本人意愿,进入当地公办学校就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优先为其协调办理入学手续。选择国际学校或当地公办学校国际班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入学问题,用人单位提供一定数量的子女教育补贴。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出具协调办理函;

2.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及协调办理函到教育厅申请;

3.省教育厅受理并审核海外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材料,提出具体意见;

4.海外人才子女拟就读学校所在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意见,按照学校隶属,具体负责协调办理入学就读手续。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

承办部门: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0531-81916657

联 系 人:高磊(省教育厅人事处)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材料;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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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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