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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专项资助经费拨付

政策规定

省财政全职选聘(指9个月以上)的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每人支持200万元,其中,一次性发放补助100万元,另外100万元按泰山学者经费相关规定(每年20万元,不超过5年)发放使用;对兼职选聘(指3个月以上,不足9个月)的,每人支持100万元,按泰山学者经费相关规定发放使用。

办理程序

1、各用人单位根据资金拨付通知报送相关材料;

2、省委组织部审核,将符合拨付条件人员名单送省财政厅;

3、省财政厅拨付资金,中央驻鲁和省属单位拨付至用人单位,市属单位拨付至各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

承办部门:

省引进海外高层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济南市济大路3号)

联系电话:

0531—82907796(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0531—82669929(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联 系 人:

刘炳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牛红(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所需材料

1、海外高层次人才资助专项资金拨付单;

2、新选聘的创新人才报送正式工作合同及复印件。创业人才报送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已拨付过经费的专家报送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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