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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往返签证、居留许可

政策规定

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多次临时出入境,为其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多次往返签证。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向服务窗口申办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和《外国专家证》;

2、海外人才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外国专家证》等到当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所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批、核发相关证件。

责任部门: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承办部门:所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0531-85123155

联 系 人:葛春潮(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所需材料

1、有效国际旅游证件;

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3、本人照片;

4、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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