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的国内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连续3年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2000元的政府津贴;
2、引进的全日制经济管理、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具有突出业绩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连续3年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的政府津贴。
3、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科研团队或个人,县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科研团队或个人,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科研团队或个人,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超过55岁。
2、人才所承担的项目符合我县工业转型升级重点要求,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
3、在县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5年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县内企业
县委组织部 县申报主管部门:
县委组织部:0537—685341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7—686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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