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向市、省推荐评选市乡村之星、省乡村之星,管理期内,市乡村之星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省乡村之星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
2、被评选为省乡村之星的,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每年组织部分齐鲁乡村之星参加省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3、优先推荐符合条件人选作为农业劳动模范人选等。加大对县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各类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向县乡村之星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2、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3、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全县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5、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梁山县农业局人事科:0537—736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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