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嬴牟文化英才工程

    1.对嬴牟文化英才承担的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从事研究创作、技术研发、出版专著,以及考察交流、进修培训等提供资助。在2年的培养期内,每年给予每位入选人才工作津贴6000元、课题项目资助费1万元,每年年初由市财政一次性拨付。嬴牟文化英才所在单位,给予本人适当的人才配套经费,为其工作、科研等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保障,并在生活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2.嬴牟文化英才的选拔、培养、资助、奖励、宣传等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给予单独列支。鼓励有关单位加大对宣传文化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资助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作。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纪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品质。

    2.业务精湛,成绩突出。专业造诣较深,在本专业领域有代表性、得到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工作成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对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贡献较大,获得市级以上重大奖项。

    3.年富力强,潜力较大。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一线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较大发展潜力。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友情链接

  |     |   意见反馈   |   新闻投稿   |   联系我们
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
鲁 ICP 备 15040394 号
技术支持: 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