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名校英才进东营

1、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

2、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由同级财政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服务期内每年2万元),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优秀的,可安排正科级职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优秀的,可安排副科级职务。根据工作情况,择优推荐30%人员调任到机关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政府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内免租金提供公寓一套。

4、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高学历人才配偶就业。重点企业的引进人才,具体待遇由企业制定,同时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东发[2010]3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同时全日制教育本科毕业院校应为国家“985工程”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重点企业招聘人员具体资格条件由企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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