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汶上县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管理期间,由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作为学习培训专项补贴。
2、每年组织一次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健康查体,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
3、汶上县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推荐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贡献特别突出的,授予“汶上县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企业社会信誉度高,连续2年以上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并在近2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所在企业年上交地方财政收入200万元以上;
2、所在企业年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
3、所在企业年上交地方财政收入50万元以上,并且是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4、所在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品牌、驰名商标;
5、流通企业连续两年实现上缴税金50万元以上且年增幅20%以上;
6、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安置下岗失业职工达到200人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的。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0537—721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