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申请资金的资助标准:专利申请获得受理的每件200元;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800元。
2、已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在我县实施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以申报市、县专利产业化项目,经审核,给予2000至30000元的专利转化资助资金。
1、资助申请人必须是专利申请人;
2、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的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3、所申请的专利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受理。
4、申请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且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
5、申请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具有市场应用前景。我县筛选的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煤电化工等30家规模企业。
县科技局:0537—72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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